各分院:
清明节假期期间,为确保学生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现就有关加强节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日),共3天。
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1.对于返家进行祭祀祭扫、探亲访友和外出踏青的学生,要开展文明祭扫教育、防火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旅游安全教育、防盗抢安全教育等,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生假期外出安全。住宿学生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电源,督促学生保管好个人财物。
2.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自觉进行自我管理,严禁在宿舍和教学楼内违规使用电器和明火,严禁在校园内吸烟饮酒。
3.教育学生要合理安排假期时间,劳逸结合。
三、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教育活动
各分院应结合实际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移风易俗教育活动,倡导文明祭祀,破除陈规陋习。
四、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掌握假期学生去向,辅导员要做好宿舍值班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干部进行巡查。各学院学生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按时返校上课,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学院如有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