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7年12月23日至25日进行。为深入贯彻、认真落实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净化研究生考试环境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诚信考试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就在全校开展净化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环境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
二、活动内容
(一)成立净化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恽鹏伟 陈吉风
成 员:周昌卓 朱 臣 王 宇
刘向军 佟国权 徐智明
(二)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增强全体教职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
⒈组织教职工、考试工作人员、学生学习政策法规
学校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主题班会、微信、微博、QQ群、宣传招贴等方式,组织教职工、考试工作人员、学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的意见》和“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等有关规定,特别是要重点学习《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作弊犯罪的有关规定。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学校各单位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刑法修正案(九)(节选)》、《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诚信考试等教育宣传标语或海报,通过多种形式与渠道,大力宣传我省整治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的决心和措施,让“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观念入脑入心,营造积极向上的考试环境。
(三)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学校办公室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管,学校后勤管理处要全面清理校园及周边涉及考研的非法小广告,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氛围;学校保卫处要做好各校区重点部位的监控,防止不法人员进入学校进行违法活动。
(四)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1.各学院要组织参加考研的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要及时教育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明确学校相关要求,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2.各学院要掌握好在校生和研究生在2018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的去向,防止在考试期间出现学生违纪、违法情况。
3.一旦发现我校学生出现违纪情况,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若出现违法情况,学校将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严防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出现违纪作弊现象,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