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2016年寒假即将开始,为了保障同学们平安、快乐地度过假期,方便大家在假期中办理有关学生事务,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开学时间
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1月9日——2月28日。
开学时间:学生2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报到, 2月29日(周一)正式上课。
二、注意事项
同学们离校前应将寝室门窗锁好,切断电源,确保贵重物品不放在寝室中,以免丢失。在离校前要对自己的寝室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扫。
在假期生活中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注意旅游、交通、饮食等方面安全,在参加社会活动中要自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宿舍管理
假期学生宿舍各宿舍楼均有工作人员值班,住宿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到各宿舍楼收发室,与值班工作人员联系。
封寝时间:表演校区1月16日早8点,造型校区1月15日早8点,综合校区1月15日早8点,城市校区1月14日早8点。
开寝时间:2月25日早8点。
三、学籍办理
2013-2015届全体毕业生档案已转至报到单位(具体单位名称详见学校下发的报到证),毕业生可到相关单位查询个人档案。
2012届及以前的毕业生,已通过辅导员领取毕业证书的同学,档案已转至报到单位。如遇特殊情况,请在2016年2月27日以后拨打0431-85618296进行咨询。
四、医保办理
长春市医保中心地址:长春市繁荣东路166号(人民大街与繁荣路东行100米)。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431-81932999,0431—81110000
医保卡如果丢失,学生自行到医保中心补办。每张卡30元,补卡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长春市内住院:必须持医保卡办理入院(身份证和医保卡姓名要一致),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当时提供医保卡的,三日内必须出示医保卡并办理入院手续(吉大一、二、三院除外,其系统不支持,24小时之内可以),否则认为放弃医保待遇,产生费用不予核报。
转外住院:长春市治不了的病,由具有转诊资格的医院开具转诊单,长春市医保局审核通过后,可转外住院,费用回长春后核报,核报比例:长春市内报销比例降低10%。转院回来后的核报手续:1.医保卡;2.身份确认证明(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3.转外审批单;4.专家会诊材料;5.住院票据;6.住院全套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7.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寒暑假期间,在户口所在地(非长春市)发生急诊住院。核报比例:长春市内标准。户口所在地住院回长核报手续:(1)医保卡;(2)身份确认证明(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3)住院票据;(4)住院全套病历(首页盖医院公章);(5)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6)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由所在学院出具,加盖所在学院公章);(7)如果户口所在地医院治不了,需要转往上级医院的,需要户口所在地医院出具的转诊单;(8)如果户口已经转入长春的,由原地或长春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祝同学们假期快乐!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