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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净化校园环境,创平安高考”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3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2016年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进行。根据吉林省考试安全暨诚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营造和谐健康的考试环境,积极推进依法治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进行,维护学校形象,爱护学校师生,现就在全校开展“净化校园环境,创平安高考”活动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在2016年高考期间,为了做好“净化校园环境,创平安高考”的专项行动,及时处理各种相关突发事件,特成立“净化校园环境,创平安高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郭春方
    副组长:张东航  岳  川  恽鹏伟
    成  员:周昌卓  刘平江  朱  臣  王  宇
                 刘向军  葛洪莉  蒋其明  徐智明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
        1.学习政策法规
        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微信、微博、QQ群、宣传招贴等方式,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考风考纪的意见》和“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等有关规定,特别是要重点学习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作弊犯罪的有关规定。
        2.开展主题教育
        围绕“《刑法修正案(九)》进校园”、“诚信考试、诚信做人”等主题,通过多种形式与渠道,大力宣传我省整治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的决心和措施,宣讲严肃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典型案例,让“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观念入脑入心,将诚信教育落到实处。
    (二)营造良好环境
        1.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教职工关于“创平安高考”的教育工作,加强管理。
        2.学生工作处负责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刑法修正案(九)(节选)》、国家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诚信考试等教育宣传标语或海报,营造积极向上的考试环境。
        3.研究生处负责做好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确保在高考期间无学生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4.保卫处负责做好各校区重点部位的监控,防止不法人员进入学校进行违法活动。
        5.后勤管理处负责全面清理校园及周边涉及高考的非法小广告、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监管,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氛围。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活动内容。尤其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辅导员、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努力做到宣传教育和净化环境全覆盖。
      (二)各学院要做好高考期间在校本专科学生的考勤工作,原则上不许离校,严格请销假制度,要对请假外出及毕业班学生的去向充分掌握,对于有违纪苗头的学生要及时教育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明确学校要求,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研究生处也要准确掌握高考期间学生的去向,防止学生出现违纪情况。
    四、落实责任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各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落实责任,不能有缺失,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加强监督检查,以前期预防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促进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
 
 

 

                               
吉林艺术学院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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