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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24    点击数:

各分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校园安全工作的提示,为进一步加强2024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学生安全防护意识,切实保障放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学生度过安全、愉快、文明的国庆节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10月7日国庆节放假,共7天。

二、工作对象

   全体在籍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假前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做好假前安全检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加强形势研判,做好用水用电安全检查管理,重点对宿舍楼、教学楼等室内空间展开隐患排查,包括电器开关、照明开关、插排插座、水阀管路等;要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包括查处违禁电器、查禁寝室吸烟、杜绝使用明火等,坚决杜绝阳台和楼道堆放易燃物、可燃物,禁止堆放物品阻塞消防安全通道,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确保能够及时处理和上报假期突发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

(二)集中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等方面安全提示,再次强调防溺水“六不”要求,让学生进一步认识私自下水的危险性,远离危险水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大力宣传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健康安全、防毒禁毒等方面知识,对学生提出明确要求,引导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严禁在寝室内吸烟、饮酒,严禁违规用电,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鼓励学生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主题,积极开展阅读、创作,参加健康、文明、有益的课余活动,严禁参加违法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三)关注学生思想与心理动态

国庆节放假期间,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注意安全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发现问题或潜在隐患,要立刻向所在分院党总支报告,同时报告学生工作处,及时妥善处置问题及消除潜在隐患,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关注,对心理问题重点关注学生要建档立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要主动采取举措,及早分类疏导各种压力,落实学院有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制度,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

(四)做好外出管理数据统计

各分院要对假期外出学生给予关注,做好外出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在做好上述安全教育的基础上,特别提醒学生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处以防踩踏等安全事件发生。各分院要动态掌握学生去向,及时按照学院要求上报假期学生管理数据。假期结束前,及时提醒假期外出学生按期返校,杜绝未经审批擅自延期报到情况。

(五)倡导家校联动信息沟通

各分院要运用家校联动的方式,引导学生家长切实肩负起家庭安全教育的重要责任,及时关注孩子的去向,做到“四知”:知孩子去哪里、知孩子和谁在一起、知孩子在做什么、知孩子何时回来,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做好传染病预防宣传

按照上级有关管理部门要求,要继续做好各类流行病、传染病预防教育宣传工作,特别是外出期间的个人健康自我管理,继续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意识,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健康安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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