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关于在学生宿舍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月 ”、“学生 宿舍卫生月 ”活动的通知》(吉艺学发[2009]10 号)文件精神, 本月为第二十八个“学生宿舍安全月 ”,为切实做好宿舍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好有关活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全活动月主题为:学习相关管理规定,消除寝室安全隐患。
时间为:4 月 1 日至 5 月 1 日。
二、各学院要组织住宿学生特别是2023 级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相关管理规定。重点是《吉林艺术学院禁止吸烟管理规定》及宿舍管理各项制度的学习。开展警示教育和自律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引导学生遵章守纪,文明安全住宿。
三、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吉林艺术学院禁止吸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大在宿舍内开展禁烟教育与专项治理工作力 度,对经批评教育屡犯不改的学生要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4月17日,我处将联合相关分院在各校区开展“珍爱生命、远离烟草 ”倡议签字活动;本月月检时,学生工作处将对宿舍内禁烟等专项治理工作效果予以检查。
四、各学院要结合天气变换情况,在供暖期结束后,深入开展收缴违章电器专项治理工作,本月月检时,学生工作处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予以检查。
五、各学院要重点对晚归、旷寝学生进行彻底清查,通过谈话、批评教育、与家长沟通、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予以处理,强化思想教育,共同做好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对校外住宿学生人数、 名单进行统计,通过安全教育、与家长沟通、签订校外住宿协议、走访等形式,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排除潜在隐患。4月 23日至26日为此项工作开展时间,4月29日,各学院要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的书面报告及校外住宿学生情况统计表上报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科。
六、做好“清明节 ”假期及“五一劳动节 ”假期前离寝离校的安全教育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24 年 3 月 29 日